2009年3月5日星期四

SORRY TO CAROLYN

对于2009年3月5日高一文仁班号28号的郑如恩同学,
本人对你致上最深的歉意,
原因是本人在2009年3月5日的第6节,
也就是各位同学亲爱的CIKGU MUHAMMAD国语老师的节时,
不小心弄坏了高一文仁班号28号的郑如恩同学的镜子,
的盖。
在此,
本人对于高一文仁班号28号的郑如恩同学真的感到非常的抱歉,
希望贵同学能原谅本人。
本人真的是无心也无意。

道歉完毕,谢谢!!




















(后记:其实这一篇是当事人命令本人在此部落格写的,为了性命的安危,本人不便多说什么,再见!)

3 条评论:

  1. 哈哈..道歉到酱....
    ERM..哈哈..开心就好..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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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本人是当事人。。。
    本人少有不原谅之意~~
    因本人是27号,不是28号。。。
    哈哈哈哈哈哈。。。。


    没想到你真的写上来。。。
    哈哈哈哈哈。。。
    我快笑破肚子了。。。哈哈哈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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